互聯網爭辯的面相學
為什麼吵不出結果

互联网伦理秩序的面相学

維特根斯坦提出了一个观点,他认为日常生活中的遵从规则的行为是一种面向学,而我们在之前的讨论中只看到了属于面向学的所有东西。这种面向学的含义是,人们遵从规则并不是因为他们了解规则背后的本质,而是仅仅因为遵从规则是一种表层现象。换句话说,即使人们在讨论规则背后的道理,遵从规则仍然只是表面现象,规则背后的本质并不存在。

互聯網的爭辯

我們可以試圖用維特根斯坦的思想资源来解决今天网上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关于事实和道理之争,几乎涉及到所有领域,包括政治、经济、伦理、女权等等。我们多次遇到两个团体之间的争执,其中一方会老老实实地道歉并承认错误,但很少有情况是双方都不可开交的。我们需要从维德根斯坦的视角来探究为什么真正不可开交的问题如此困难。我们今天将从这个视角来发现问题。

我们通常认为网上的伦理争论是关于事实和逻辑之争,双方人各有所选择的事实,以及基于这些事实推导出来的逻辑,就像两个不同的科学实验,都试图用类似实证的方法得到一个结果。然后我们来看谁的道理更好。它看起来像是辩论,我们都见过各种各样的辩论,甚至可能看过奇葩说。我们总认为网上的讨论很像奇葩说那样的辩论,两方人通过事实和逻辑组合出各自对于观点的表述。但实际上它完全不同。互联网上的讨论和辩论是完全不同的。我们认为道理导致我们遵守规则,因此,如果我们要让别人遵守我们的规则,或者我们要否定别人的规则,那么都需要对方来揭示我们的一套道理,我们需要通过一套道理的辩论来让别人接受我们对规则的理解,或者否定对方的规则。

为什么网上的争执总是最终导致双方都无法妥协,为什么很少情况下我们能够在道理上达成一致?维德根斯坦指出,这种道理辩论不是为了寻求真理,他甚至没有讨论真理的一面,而是一种面相學的行为。我们认为通过辩论真理,我们更能接近遵从规则的本质。实际上,整个道理辩论甚至不是真正的讨论规则的本质,而只是规则的表面和现象。维德根斯坦反对本质和理论,认为规则本质不存在。我们不可能通过网络辩论揭示规则的本质,并对规则达成共识。因此,我们应该把网络上关于道理的言论看作是遵从规则的表面现象,而不是追求道理的过程。

什麼是遵守規則

今天我们将探讨遵守规则的现象是什么样的。例如,在重要考试或高考中,大多数学生遵守规则不作弊并不是因为本质原因,而是因为惩罚非常严厉。很多规则是依靠惩罚来维持的。再举个例子,人们通常会在重要场合穿西装,这不是因为有特别的理由,而是因为这是一个英式的传统。同样,为什么我们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要让很多老人座位?背后可能并没有特别的原因。因此,我们需要认识到,规则并非总是由道理驱动的。虽然有些规则可能有明确的道理支持,比如股市交易规则,但并非所有规则都可以通过道理来支持。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遵循规则,是因为它们有助于保持荣誉感或是因为我们接受了一种传统。举个例子,当地铁上有老人需要座位时,周围的人们可能会主动让座,不仅因为这是一种规矩,更因为这种行为能够让人们感到自豪。然而,如果人们只是因为荣誉感而让座,这种行为就会失去其真正的意义,变成一种虚伪的表演。

虽然有些规则不一定由道理驱动,但并不意味着规则和道理毫无关联。比如,在公共场合,我们需要遵守一些言行规范。这些规范可能引发争议,但它们确实是我们生活中最牵动人心、最引人注目的规则之一。因此,我们需要关注公共伦理规则这一方面,探讨互联网伦理秩序的问题。我们不能把争论看作是一种简单的讲道理的过程,而应该将其看作是一种现象,以便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处理这些问题。最终,我们需要从这些争论中汲取启发,了解如何做事、如何言行得当。

当然,从之前的例子中,我们可以发现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规则。今天我们要讨论的规则则是关于公共伦理、言行的对错等问题,这是我们平时最关注、最讨论的问题。当我们遇到这类问题时,双方通常会在讲道理,但我们应该将这个讲道理看作一种现象,探讨它并从中得到一些启示,这是非常重要的。

雙方在做什麼

例子

所谓的互联网伦理秩序面临着一些什么样的问题呢?我举了一些例子,例如之前的江歌案件,涉及到是否应该谴责劉欣;一方认为必须要追究劉欣的责任,否则就得让她身败名裂;而另一方则主张劉欣面临着这种情况,没有能力去救江歌,应该得到理解和免责。然而,双方的论点似乎一直没有得到共识。即使是劉欣改了名字,也会在网上被找出来并被人痛骂。第二个例子是关于游戏《最后生还者2》制作人是否夹带私货、恶意恶心玩家的问题。一方主张制作人当然有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而另一方则认为他有意伤害玩家。这个问题也很难得出结论。第三個,关于于欢刺死辱母者案的释放,一些人认为是老赖利用民意绑架司法,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是正當防衛的正確延伸。

我们发现,许多争议都围绕着道理展开,双方都在为自己的立场辩护或尝试说服对方或第三方。然而,这种以道理为支撑的辩论,维特格斯坦认为是不够充分的,因为它忽略了规则的面向。规则不仅仅是一种逻辑关系,还涉及到语境、传统、语言游戏等方面。因此,维特格斯坦提出了规则遵从的面相学,旨在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规则、遵守规则、理解规则的应用范围和局限性。值得注意的是,说话人的意图并不是决定词语含义的唯一因素。如果一个词语被污染或带有贬义,即使说话人心中没有恶意,但在特定语境中使用它仍然是不礼貌的,需要注意避免。因此,我们需要更多地关注规则的面向,了解规则的运作方式,以避免语言交流中的误解和冲突。

我們發現一句話的意思不在於說話者心裡的想法,而在於我們平時的使用方式。因此,在這裡,我們必須首先接受意思是什麼,然後了解我的話語如何被作為表象和作為一種公共言論學運作。同時,請不要把這當成一種陳詞濫調的後現代說法,即人的話一旦說出來就必然會受到誤解。當我們說一個人情商低、不會說話時,問題並不在於別人誤解了他,而在於他自己沒有理解語次的使用方式和說話的方式。因此,在這裡我們沒有提及誤解的問題,而是在談論我們擁有一種說話的方式和約定俗成的規範,而這套說話方式和約定俗成的規範決定了公共論理的面貌。因此,今天我們要來了解公共倫理規則的面貌,並且說明它對於決定公共論理的影響。如果我們認為我們在用道理支撐我們的規範,但實際上卻產生了完全相反的效果,那麼我們就一直在做一件南辕北辙的事情。因此,今天我們要談論這個問題。

為什麼沒有複雜的道理

首先,公共論理對話很難有複雜的道理。很容易就能發現。公共论理里面论辩双方所展示出来的道理,实际上还都挺简单的,而且都是非常终极的道理。比如说江歌案中认为劉欣一定要让他负责。最后就再说这个人不能恩将仇報。到這就結束了,没有更复杂的道理。对于最後生還者2,反对者的论点是,作为一款电脑游戏,它是一种商品,因此需要对消费者的购买负责。它是商品而非艺术品,其核心是让消费者感到开心。这很简单吧?再例如,针对于欢杀母案,反对者的论点是,这不就是个老赖吗?他以高利贷为名进行非法集资,因此他杀人居然能逍遥法外,这不是对法律的舆论绑架吗?这些都很简单吧?这些论点都非常简单,没有复杂的道理。你会惊讶于这些道理的简单,即使道理的支持者也会感到惊讶,为什么有人不接受这样简单的道理呢?

我们之前提出的疑问是,为什么在网上辩论时,几乎不会有一方真心道歉,双方只会互相指责,伦理道理难道真的这么复杂吗?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如果你换个角度看,你会发现辩论双方主张的伦理道理其实非常简单,很多道理都是终极的,比如「人不能恩将仇报」,这是一个普适的真理。这些真理非常简单,为什么有人会不接受呢?因此,我们会发现,在网络辩论中,实际上,双方往往并不关心对方是否接受自己的道理。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的道理是那么简单,如果对方能接受,早就接受了。

实际上,我们早就心知肚明,这种事情谁也说服不了,如果有人能接受,早就接受了。因此,为什么对方不能接受我们的道理,我们已经给出了答案:可能是因为反智、可能是因为恶意、可能是因为个人利益、可能是因为收了境外势力的钱、可能是把它看作生意等等。但这些都不是真正的原因。因此,在我们进行公共论理时,从来不是想通过道理让对方接受。在公共论理中,我们认为事实和道理都没有门槛。真正的问题其实并不在于道理的简单性,对方怎么可能不理解这么简单的道理呢?真正的问题在于对方的立场、道德水平等问题。因为对方的道德水平低下,所以对方有一种主观恶意的倾向。正因为有这种恶意,对方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ta們在說服誰

在公共论理过程中,我们会发现,讲道理的人很可能是希望用道理来为自己的立场进行辩护,说服对方或中立的第三方。但是,如果对方反智、存在道德问题或有利益的冲突,真正的问题往往不在于道理本身,而在于这些因素的影响。因此,在网络论坛上进行的讨论往往是基于大面积、概括性和概要式的观点,而不是详细和复杂的讨论。这种讨论通常涉及一个特定问题,例如四个人分别代表两个不同的立场,在论坛上交锋,发言量非常大。然而,在网络伦理讨论中,实际上是持有相同立场的人在发言处反复陈述他们的看法。

例如,针对 The Last of Us的争议,人们并没有提出不同的观点,而是认为它是一种商品,需要让消费者满意。大部分评论都在反复陈述这个观点。在批评女权主义时,人们也不会将问题和论点越说越复杂,而是持有相同立场的人在发言处反复陈述他们的看法,并互相夸赞。我们会发现,互相夸赞是他们经常会发生的事情,也就是说,他们花费的时间评价对方远少于评价自己的立场。他们常常会说这个批评得好,这个说得真有道理,而不是花时间互相攻击。

所以为什么会这样?

当我们真正分析这种公共倫理面相,不管他们心里怎么想,我们发现与我们最初的设想确实大相径庭。这个公共论理的矛盾深重,并没有推动任何道理的复杂化和道理的深化。这种一再重复,大家都喜欢把这个道理重复讲一遍,并且互相点赞夸赞的过程,其实是所有人一起参与到一种冲击规范和僭越规范的过程之中。也就是说,真正网络论理的过程不是用道理来支撑和辩护一个规则,而是大家一起用这个看似在讲道理的过程来破壞規範。也就是说,男性攻擊女性的女权主义,目的并不是为了把道理说圆,而是用这个共同的行为来冲击一种既有的规范,冲击这个规范来做越界行为。就是說,在日常生活中对女性说这样的话是不合适的,但是在网络论理争论之中,可以把话说得极其过分而不被人指责,就像是获得了一个犯错的机会,在这个时候可以把很多脏话,很多讽刺的话都说出来。

其实巴塔耶就一直对这个人的言语行为,对于冲击禁忌和僭越过程很敏感,在巴塔耶看来,其实这都是一种类色情的行为,也就是说这种行为它实际上看上去特别像一种集体色情。而我在这个时候用这个面相去来解释,我觉得也非常合适。大家考虑以下两个性质来看,是不是这样的。第一,刚才我们说的所有事情都是很多的悲剧,剛才的例子裡面都有人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但是在这样的网络论理过程之中,大家参与在其中丝毫也不忧心忡忡,反而一直像玩耍语言一样来发明梗、玩梗。大家更多并非使用严肃的语气在痛心疾首的批判,而更多的时候人们使用一种讽刺和反讽的语气在玩弄着语言。

享樂主義的實質

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网络论理过程具有极强的享乐主义属性,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洞察。虽然这个论理过程经常指向坏事,但是在其中,大家并不忧心忡忡(與渲染焦慮相反),反而在玩耍语言。此外,我们之前也提到,人们在网络论理中并不真正在意,因为在网上和微博上,他们可以随时转向其他的娱乐,例如立刻抨击女權後,然后转向其他的话题。这些事情并不会真正让参与网络论理的人感到困扰,他们可以随时切换情境去看别的事情。因此,我们能够看出,这个网络伦理面向的炫相与道理本身关系并不大。因为在其中讲的道理是如此的简单明了,以至于不是为了讲道理,而是为了进行一种冲击禁忌和越界行为。因此,我们可以简单地看看这种行为的构成模式。这种简明道理的越界行为具有非常清晰的模式。第一,它涉及到受害者,所有这些事情中都有受害者的代入。在网络论理中,当然也可以不涉及受害者,例如对所有平民主义的批判,你不一定要成为平民主义的受害者,也可以说他们的做法是不对的,但在这些网络论理过程中,受害者的模式非常强烈,而且这种受害者不是一时的,而是一种长期的结构性的压迫和迫害。

在参与网络论坛的过程中,人们发现自己遭受了某种共同的迫害。比如,像江歌案这样的事件,总是会有人被他们关心的朋友伤害,当他们帮助别人时,反而会被伤害。因此,很多人出于这样的原因对最後生還者2中的性多樣性角色产生了仇恨情绪,認為是白左圣母对人的一种结构性的政治正确压迫。而男性则认为自己是女权压迫文化的受害者等等。因此,所有这些简单的事实都有一个强烈的受害者假设,而我们都是在网络论坛上自觉地参与这个事件,跟随着这种结构性压迫来做这个事情。所以,我们刚才所说的这种越界行为、冲破禁忌的行为,本质上是网络论坛对这种结构性压迫的一种反对仪式。我们都深入地投入到网络伦理中,根本不考虑用道理去说服别人,只是为了挑战这个禁忌,反抗这个规则的冲击,以此来对抗长期以来对我们的结构性压迫。

此外,这种简单道理的模式,还有一种非常典型的构成,就是几乎所有的网络论理都会对这里面加害者进行超限度的不合理的惩罚,那就是网络暴力。為什麼我們將「正義」訴諸於非法律的實現,也就是一種私刑?是因为如果我们在网络论理之后诉求一个合理的行为,他就失去了这种冲击禁忌、越界行为的享乐色彩。

总结一下这种网络简单道理论理的构成模式:

  • 都是自觉受害者的;
  • 这个受害者面对的是一种长期的结构性的压迫;
  • 这个网络伦理本身就是这个压迫的本的一种反抗仪式;
  • 因此构成之中一定有网络暴力和超限度惩罚在其中。

因此,当我们探讨网络伦理的公共道理时,我们会发现,它与我们最初所认为的通过解释规则背后的道理来辩解我们为什么要遵守规则,以及为什么要批评他人,是完全不同的。网络伦理本身就是一种用巴塔耶式的公共色情来表达的反对仪式。

我们该怎么办

这是很重要的事情,我觉得起码有以下 4 个方向是值得去想去做的。

第一,道理永远是复杂的。因为道理永远存在于具体的情境之中。因此,如果你认为一件事情的道理非常简单,那么你的思考一定是不够深入的,存在问题的。因为如果这个事情的道理真的非常简单,那么它不会引起争议,相反,它引起争议的原因一定是其中的道理与具体情境高度相关,需要进行比较复杂的论证和分析过程,不能简单地归纳总结,更不能简单地用仇恨报复或利用舆论来扭曲法律。例如,女权运动形成对男性的压迫,如果你认为其中的道理如此简单,那么你肯定是错的。因此,当一件事情引起争议时,其中的道理一定是与具体情境相关,非常复杂。

第二,如果你的主张的道理本身有很强烈的受害者伦理,那麼说出来就會几乎没有用,反而就会成为一种公共发泄仪式。这个享乐人是有很多乐子的,享乐未必要哈哈大笑才乐得出来。很多时候你是可以一边批判一边强烈享乐的。

第三,因此我们就要对公共论理过程中的快感,不管是反击的快感、报复的快感,保持一种特别充分的警惕,不然的话,你很容易自己不自觉地把共伦理过程变成一个享乐过程。很多時候我們會說,你要说这句话还挺过瘾的,但,well,我也不會強加價值觀。

第四,最有价值的问题是那些你自己已经克服并且已经摆脱了受害者心态的问题。这种问题通常表现为你指出与你同一阵营的人存在的问题。在我看来,这种问题在公共讨论中是最有价值的。就像阿伦特在反抗平庸之恶时一样,作为一个犹太人,她批判了当时犹太复国主义以及犹太复国主义中存在的很多问题。当然,阿伦特也受到了很多谴责,但通常你所指出的问题都是与你属于同一立场和阵营的人存在的。这种问题往往是最有价值的,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中尤为重要。

總結

我們能做什麼:第一,道理永远复杂。第二,如果你现在主战的道理有强烈的受害者伦理,他几乎会成为公共发泄。第三,一定要对公共论语中产生的快感保持充分警惕。第四,有价值的问题是,面向和你同属同一立场和同一阵营的人,指出他们问题的言論更有價值。

请注意,我并没有说所有自认为受害者的立场都是错误的。很多公共问题确实会涉及到受害者,而且很多公共伦理问题也会牵扯到受害者。那么为什么说涉及到受害者的问题最好不要谈论呢?这就像「公知」这个词汇被污染导致表达失灵一样。并不是说公知或者公共知识分子有什么问题,也不是说在网上为他人争取权益的人有什么问题,而是这种论述过程可能会被扭曲,就像「公知」这个词汇被污染一样。

现今的互联网论述面临的问题是,受害者型的言论已经被严重污染,这并不是说受害者本身有问题,而是说受害者的公共伦理面貌出现了问题。因此,如果你真的关心结果,你会意识到,无论你内心如何,一旦你用受害者的方式表达,这条路已经被公共伦理面向堵死了,走不通了。即使确实存在受害者,但如果过度强调这种受害者身份,强调受害者的公共论理,往往会带来负面效应远大于正面效应,原因不在于人们内心的问题,而在于公共表达的面向学上,这条路已经不通了。

因此,我们需要重新认识公共伦理和公共伦理的论辩过程。我们讲道理到底是在干什么?这是要注意的转折点。我们需要意识到,我们并不是在使用道理作为规则的本质,规则背后的支撑是为道理辩护和说服别人。实际上,我们正在将这个论道理的过程变成一种冲击禁忌越界行为的公共表演过程。

Reference:

https://podcasts.apple.com/us/podcast/%E7%BF%BB%E8%BD%AC%E5%8F%B0%E7%94%B5-%E7%BF%BB%E7%94%B5/id1119089237?i=1000501518907


Last modified on 202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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